实验室CNAS资质认证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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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AS-CL17:2006《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玩具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
CNAS/CL-16:2006 《实验室认可准则在电磁兼容检测实验室的应用说明》
CNAS-CL06:2006《量值溯源要求》
CNAS-CL07:2011《测量不确定度的要求》
《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4.9.2 实验室内不会客,不住宿,非工作需要或未经许可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实验室,实验室
内无人时随即关好门窗。
4.9.3 严格遵守实验室相关规定,未经许可不准随意进入实验室,或擅自操作实验室相关仪
器设备。
4.9.4 办公室内不得存放现金过夜,不得存放私人贵重物品。
4.9.5 发生盗窃案件时,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领导、治安部门报告。
4.10 安全操作
4.10.1 实验室使用的检测设备应在有效期内的,操作人员应持有相应项目的上岗证。
4.10.2 检测人员进入实验室进行操作时,需穿上实验工作服,长发要扎起,并根据实验性质和安全情况,做好相应的防护措施,进行危险性工作要配带防护用具。
4.10.3 进行与刺激性、易燃易爆化学品相关的实验,必须在通风橱中进行。
4.10.4 实验室人员操作使用相关仪器设备前,务必阅读了解相关仪器设备使用说明书及注意事项,严格按规定操作,防止不当操作造成人身伤害。
4.11 安全教育
4.11.1 对新员工或变换岗位的员工,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对其进行安全操作规程等安全教育培训,并做好相应培训记录。
4.11.2 各部门应编制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指导各位员工学习安全操作规程。每位员工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的规定执行。
4.11.3 日常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教育由各部门负责,各部门负责人发现违章操作等不安全隐患应及时进行纠正和教育,对于拒不改正或者违章操作者,应作出相应的处罚。由于违章操作给他人造成伤害及给本所造成损失者,由违章操作者负责赔偿。
4.12 其它方面
4.12.1 实验室操作人员,工作时应穿戴好工作服,不准赤膊、光腿、穿拖鞋。
4.12.2 发生工伤事故要及时恰当处理,并且部门负责人要召开事故分析、查清责任,教育员工吸取教训、制订防范措施,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4.12.3 实验室内所设相关气源,水源及相关管线,实验室人员应不定期对室内管线,接头及连接控制阀进行安全检查,防止因管线,接头及连接控制阀功能失效,导致不安全事故发生。每天实验室相关人员下班离开前,应仔细检查并确认实验室内水、气、电源等情况及门窗,无疏漏后方可离开。如发现相关异常情况,应及时通知相关人员进行及时处置。
4.12.4 行政人力资源部是主管安全与环境保护工作的职能部门,安全主任负责全公司的安全与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各实验室每月要组织对内部安全与环境保护情况进行检查,并填写《安全与内务检查记录》表
1.目的
能力验证是一种有效的外部质量保证活动,也是内部质量控制程序的补充,通过外部质量控制手段来不断的提升实验室人员的技术能力。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各个技术部门外部质量控制方法的管理。
3.职责
3.1质量负责人:识别并收集由CNAS及相关机构发布《能力验证计划》,筛选适合本公司开展检测项目的相关信息。
3.2技术负责人:评估参加能力验证的实施可行性,并按计划组织实验室参加能力验证活动。
4.定义
4.1能力验证:利用实验室间比对确定实验室的校准/检测能力或检查机构的检测能力。
4.2能力验证活动:由认可机构用于评审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能力的一些活动,包括由合作组织、认可机构、商业组织或其他提供者运作的能力验证和测量审核。
4.3能力验证计划:为保证实验室在特定检测、测量或校准领域的能力而设计和运作的实验室间比对。
4.4 实验室间比对:按照预先规定的条件,由两个或多个实验室对相同或类似被测物品进行校准/检测的组织、实施和评价。
4.5 不满意结果:通过能力验证活动,利用统计技术或专家公议等技术手段,判定参加者的能力为不满意的结果。
4.6 可疑结果:通过能力验证活动,利用统计技术或专家公议等技术手段,判定参加者的能力可能出现问题的结果。
5.工作程序
5.1 参加能力验证的相关要求:
至少有一个主要子领域参加过一次能力验证活动。
5.2 质量负责人定期(每半年至少一次)在CNAS官方网站上收集相关机构发布《能力验证年度计划》信息,并筛选适合于本公司获得实验室认可领域的子领域相关验证项目,并向技术负责人提出参加能力验证的书面申请。
5.3 技术负责人对公司参加能力验证的条件进行评估(含设备、人员、方法、环境等方面)。当符合条件时,制定《参加能力验证或参比试验活动计划表》,通知相关技术部门与能力验证或参考比对试验提供单位进行联系,并报名参加相应能力验证或参比试验项目。
5.4 能力验证活动的过程控制:
5.5 对不满意结果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