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CNAS认证难不难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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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是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专业检测机构。为保证本公司检测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检测服务,特作以下声明:
1. 公司管理者承诺不对检测工作进行不恰当干预,确保检测工作的公正性和独立性;
2. 检测人员必须秉公检测,以数据说话,不受任何行政的经济和其他方面的压力影响,坚决抵制妨碍检测工作公正性的行为;
3. 本公司对所有委托方均持科学、公正的态度,独立开展检测工作;
4. 本公司保证对委托方技术资料、图纸和数据严格保密,切实保护客户机密信息和所有权;
5. 本公司不参与和检测项目或者类似的竞争性项目有关系的产品设计、研制、生产、供应、安装、使用或者维护活动。
6. 检测人员不得从事或参与有碍检测公正性的任何兼职和技术咨询活动;
7. 本公司严格执行省、市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不乱收费;
8. 检测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行为,不准接受与职务工作有关的礼品、请吃或馈赠,并不得进行一切有碍检测公正性的交往活动;
公司诚恳接受来自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和投诉
1. 管理体系:指控制实验室运行的质量,行政和技术体系。
2. 品保手册:陈述公司质量方针、管理体系和质量工作的文件。
3. 检测部:从事检测工作的实验室。本公司检测部包括:电磁兼容部、产品安全部。
4. 电磁兼容检测: 对电气装置或系统在有限的空间、时间和频谱资源的功能条件下是否可以共同工作的检测。
5. 产品安全检测:对产品使用中可能在正常工作条件或故障条件下各种危险防护的检测。
6. CNA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7. ISO:国际标准化组织。
IEC:国际电工委员会
品保手册的编制、批准:
《品保手册》由质量负责人会同公司各部门负责人组织编写,技术负责人负责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各部门遵照执行。
2 品保手册的修改和换版
a. 《品保手册》因管理体系的需要而修改,《品保手册》的修改由质量负责人根据手册实施情况提出申请,由技术负责人进行审核,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批准。
b. 手册单页修改时,只需将修改页更换并将修改内容在《修订页》注明,不需换版。当手册更改的章节数超过三分之一或有重大修改时换版。手册的版次状况以阿拉伯数字001、002、003、……在页角注明;对单页修改情况以序号0、1、2……在页角修改状态上注明;同时在手册修订页上做好记录。
3 品保手册的发放控制
a. 由行政人力资源部根据《第0.4章 手册发放范围》统一发放,并保存发放记录。
b. 本手册对外供客户和认可机构了解、评价本公司检测能力、管理体系和工作质量。出于商业目的或业务关系,经总经理或其授权人的许可后,本手册可以发放给客户或相关机构。但不负责修改和更新。
4 品保手册的宣传贯彻
《品保手册》及其配套的质量文件适用于本公司开展的检测工作涉及的所有质量和技术活动及相关的场所,全体员工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5 支持和引用文件:
《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 QP-1
CNAS-CL01:2006《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IDT ISO/IEC 17025:2005)
CNAS-CL11:2006《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电气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
为明确实验室的安全和环境保护管理和纪律,确保实验室开展的各项检测工作能在安全和环境保护条件下运行,确保人身财产安全和环境保护,特制定本程序。
2.范围
适用于宁波市信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实验室的作业安全和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3.职责
3.1 行政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全面负责公司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组织召开安全与环境管理工作会议。
3.2 安全主任负责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宣传、资料统计、考核通告、监督检查及安全汇报等工作。
3.3 各部门经理、主任负责做好本部门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4. 工作程序
4.1 组建安全与环境保护领导小组
根据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组建了以行政人力资源部负责人为组长,品质负责人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公司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4.2 设施设备的配置
4.2.1 检测过程如有强噪声产生,应采取减噪声或隔声措施;有废气、废液、固体废弃物产生的实验室和实验装置,应配有合适的排放或收集系统,以保证周围环境和工作人员健康不受影响或损害;生态监测室应有消毒灭菌设施。
4.2.2 各部门在检测过程中产生噪声、废气、废液和固体废弃物等的实际情况,提出设施设备的配置申请,配置申请须经技术负责人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
4.2.3 废弃物的处置
4.2.3.1 一般处置原则: 防止污染物扩散,分类收集、存放,分别集中处理。在实际工作中检测部门应选择合适的方法进行检测,尽可能减少废物量,减少污染。
4.2.3.2 废气: 实验室的设置应便于使泄漏的有害气体能自行扩散和自净。实验室从事日常检测活动时,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证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转,伴有产生有害气体的操作,必须在通风柜内进行。排放的废气不得违反《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或国家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
4.2.3.3废液、固体废弃物: 检测活动中产生的废液、固体废弃物,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技术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等相关规定后,方可废弃。不得随意排放、丢弃、倾倒、堆放,不得将危险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中,各部门负责分类收集,根据不同属性分别处理:(1)无毒或低毒酸、碱溶液分别集中后将其相互中和至中性,用水稀释后排入污水池;(2)有毒废液(物)需进行化学处理,专桶收集后送委托单位处理;(3)可回收使用的有机溶液应分别收集、重蒸馏后回收使用,难以回收使用的有机溶液分别收集,送委托单位处理;(4)检测过程中产生的有微生物污染的废物,应经严格消毒处理后再分别处置;(5)固体废物应采用适当隔离措施,专桶收集后送委托单位处理;
4.3.处理记录: 废弃物处理必须有处理记录,记录内容应包括:废弃物名称、数量、处理方法、日期,并有处理人签名等。各部门负责记录的填写并交行政人力资源部处理。
4.4.应急措施: 当实验室发生废水、废气、危险废物或病原微生物泄漏或扩散,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时,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通报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实验室的任何人员都有责任、义务和权利采取防止灾害蔓延的一切措施。
4.5 安全防火
4.5.1 实验室内设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放置划定区域,不得堵塞或占用,实验室人员应学会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所有消防器材的位置。实验室相关人员应掌握消防器材使用方法并定期检查消防器材使用有效性。
4.5.2 实验室内一律严禁抽烟,吃东西及使用明火(正常实验情况除外)。
4.6 安全用电
4.6.1 实验室电源电路属实验室仪器设备专用,严禁随意更改或变更电路设计。
4.6.2 公司用电设备的维护保养及故障排除必须由专业电工操作,发现隐患及时请专业人员
处理,任何员工不可随意自行排除电气故障,防止发生不安全事故。
4.6.3 各部门负责人应定期对自己管理区域的电线、开关、插座等用电装置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更换。
4.6.4 对于高压的调压器,耐电压测试仪等高压危险的设备应进行有效隔离,并明确警示。
4.7 安全防水
4.7.1 实验室的上、下水道必须保持通畅,要定期对水槽中的易堵物质进行清理,防止水槽堵塞。
4.7.2 做到水龙头即开即关,严防水溢造成损失。
4.7.3 实验室人员使用相关化学药品及试剂前应详细阅读相关药品及试剂性能及使用注意事项,并在规定指定位置处进行实验,试验后废液应集中收集并作统一处理,禁止随意倾倒。
4.7.4 为防止异味,水槽不可长时间盛水,实验用水应尽量做到节约。
4.8 安全防毒
4.8.1 实验室必须做好防毒工作。有毒有害物质必须指定由专人保管,管理和使用人均需掌握有关安全知识,实验后的有毒残液要妥善处理。
4.8.2 建立危险品专用仓库,凡易燃、有毒氧化剂、腐蚀剂等危险性药品要设专柜单独存放。
4.8.3 化学危险品在入库前要验收登记,入库后要定期检查,严格管理,做到双人管理、双人收发、双人把锁。
4.8.4 实验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易产生有毒或刺激性气体的实验要在通风橱内进行,凡有危险性的实验必须两人以上进行,实验人员不得擅离现场。
4.8.5 实验室内备有废液瓶,化学实验室备有废液缸,实验室应与专业的危险废物处理机构
签订合同,将废酸液、废碱液及有机废液收集好后,定期通知危险废物处理机构进行
回收,防止有毒物质蔓延,保障人身安全。
4.8.6 要定期打开门窗或通风橱对实验室中的有毒有害气体进行排除。
4.9 安全防盗
4.9.1 加强防卫,经常检查,堵塞漏洞,在必要的地方安装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