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AS实验室认可,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计量认证,全国代理、不成功、全额退款----138---0904---0103---(V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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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对检测工作的环境条件和设施进行有效的控制,确保检测结果的有效性和准确性。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对检测工作有影响的环境条件和设施的控制,包括室外工作场所和样品存放场所的管理。
3.职责
3.1公司经理
3.1.1 负责或授权相关人员审批环境设施的配置、改造或维修报告。
3.2检测部负责人
3.2.1 负责制定环境设施的配置、改造或维修计划;
3.2.2 负责主持环境设施的配置、改造或维修计划的实施工作;
3.2.2 负责安排检测环境设施的管理、监控工作。
4.工作程序
4.1检测环境条件与设施要求
4.1.1 本公司各检测组应根据检测方法、仪器设备、样品及健康、环保、安全的要求向检测部负责人提出相应的设施和环境条件配置需求,检测部负责人将相关需求交由公司经理审批后,组织相关人员实施。
4.1.2 本公司实行检测区域与办公场所分离。为防止不相容检测活动的相互影响,应将不相容的检测活动进行区域隔离。
4.1.3 检测区域的环境条件应满足样品暂存、实验设备和样品检测的要求,相关检测区域的检测人员负责对其检测工作区域的环境进行维持、监测和记录。
4.1.4本公司对于特殊设备的环境条件要求,除应满足标准规定的基本要求外,还应按下列规定执行:
a) 天平应放在温度变化较小和周围干扰较小的地方,要避免阳光直接照射。
b) 计算机放置区域应保持清洁、干燥,配备空调与不间断电源。
c) 样品室需配备收样设施,窗户要安装窗帘,避免阳光直接照射,确保样品的保存条件。
4.1.5 检测使用的消耗性材料和标准物质应贮存在样品及消耗品仓库中,并根据贮存要求对其贮存环境进行控制。
4.1.6本公司检测设施和环境条件配置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a) 保证动力电和照明用电的供给;
b) 保证动力电和照明用电的供给以及对水、气、火和电等危及安全的因素和环境进行有效控制,并有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
c) 对静电、温度、湿度、振动、电源电压等要求严格控制;
d) 作业过程中产生噪声时,应采取隔离措施,并要求相关工作人员需配戴耳塞开展工作;
e) 对废气、废液的排放控制则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
f) 产生有害气体作业场所安装通风排气系统。
4.2检测环境的监控与维护
4.2.1 本公司检测区域应有明确的标示,对于检测区域的进入,只有经过公司经理授权的人员才可进入,非检测人员或外来人员如需进入检测区域,需由检测部负责人确认后,由相关检测人员陪同进入及在授权区域活动。
4.2.2 本公司检测区域涉及到安全问题的地方应由明显的标示提醒。(如果高温、高压等)
4.2.3 本公司样品及消耗品仓库由样品管理员对其进行日常的维护。样品及消耗品在出入仓库时,均应填写《出入库记录表》。
4.2.4 检测环境应配备经计量检定合格的温、湿度计,以便对环境条件进行控制,相关检测人员对其检测工作区域环境进行监控,并填写《检测环境监控记录表》。
4.2.5 为保持良好的内务,本公司制定《内务与安全管理程序》。
1.目的
为保障本公司安全和检测人员的人身安全,保证检测工作正常进行。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安全防护及内务管理。
3.职责
3.1质量负责人
3.1.1 负责落实员工安全和健康的措施;
3.1.2 负责落实客户和公司财物的安全措施。
3.2检测部负责人
3.2.1 负责建立本公司的安全措施并贯彻执行;
3.2.2 负责安排维护本公司的安全、内务、卫生与环保。
4.工作程序
4.1公司内务管理
4.1.1 本公司应保持整洁,各种仪器、器皿、试剂等放置整齐清洁,标识清晰,玻璃、门窗擦拭干净,与检测工作无关的物品不得存放于公司内。
4.1.2 公司内禁止吸烟、煮食、用餐及做其他与实验工作无关事宜。
4.2公司安全防护管理
4.2.1 本公司内必须配置足够的安全消防设施,定期对设施进行检查保养,不得随意损坏、移位和挪用。
4.2.2 走道、楼梯、出口、消防安全通道等部位要保持畅通,严禁堆放物品。
4.2.3 检测人员需在每天下班前,对水、电、气、钢瓶阀门、门窗等进行检查,确信无隐患后方可离开。
4.4监督检测
4.4.1检测部负责人定期对公司内务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对于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予以记录,及时处理。
1.目的
保证检测方法的偏离符合质量方针和目标的要求,且在已取得资质认定的能力范围内进行。保证对标准、规程、规范、检测方法的偏离符合既定的程序,确保检测工作的有效性。
2.范围
由于检测环境条件、客户提出的方法不适用于预期目的或没有标准方法,而需对标准方法产生偏离时,或客户提出的要求偏离标准规定时。
3.职责
3.1技术负责人
3.1.1 负责组织允许偏离的评审工作;
3.1.2 负责对允许偏离申请的批准。
3.2检验部负责人
3.2.1负责组织及控制允许偏离的实施。
4.2允许偏离方法程序的申请
4.2.1由于检测环境条件、客户提出的方法不适用于预期目的或没有标准方法,而需对标准方法产生偏离时,相关检测人员可以填写《允许偏离申请表》,同时提供相应的资料,交由技术负责人审批。
4.2.2 当客户对标准、规范规定的检测方法程序提出偏离要求时,业务员需详细记录客户的偏离要求,交由检验部负责人,由其填写《允许偏离申请表》,交由技术负责人审批。
4.3允许偏离方法程序的审批
4.3.1 技术负责人根据《允许偏离申请表》的内容和相应的资料,组织相关人员对其审核,确认需要按照本程序执行时,由技术负责人批准实施。对于申请的评审应考虑以下内容:
a) 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
b) 不能违背本公司的质量方针;
c) 不能损害委托方或甲方的利益;
d) 不能影响本公司的公正性和检测数据的准确性;
e) 允许偏离后的检测工作应是可纠正的,可追溯的。
4.3.2 适用时,重要检测方法的偏离须有相关技术单位验证其可靠性或经有关主管部门核准。
4.3.3 通过审批的允许偏离申请,由业务员向客户说明,并注明在相应委托书或合同上,由客户签字确认后方可执行。
4.3.4 当根据审批的允许偏离申请的内容,需进一步制定检测方案时,则允许偏离应在方案中注明。
4.4允许偏离方法程序的实施
4.4.1 相关检测人员依据审批后的允许偏离方法程序开展相应的检测工作,应详细记录相关数据、信息,检验部负责人负责其过程的控制。出具的检测报告应对允许偏离注以说明。
4.4.2 监督员应对允许偏离方法程序的实施情况给予必要的监督,并做相应的记录及收集有关偏离后的影响数据。具体执行《检测工作的监督控制程序》。
4.4.3 检验部负责人负责对允许偏离方法程序实施后的结果作出是否满足预期效果的结论,填入《允许偏离申请表》中。
4.4.4 当发现允许偏离方法程序实施失控或存在缺陷时,应立刻执行《实施纠正措施程序》。
4.4.5 当检测条件恢复正常或客户要求停止偏离时,则原有的正在使用的允许偏离措施自动停止使用。
4.4.6 所有与允许偏离有关的记录与资料由检测人员收集整理后交资料员存档。
5.相关文件
《检测工作的监督控制程序》 QZX/CX-22-2017
《实施纠正措施程序》 QZX/CX-09-2017
6.记录
《允许偏离申请表》 ZLJL-17-01-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