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CNAS实验室认可、CMA资质认定、CMA计量认证,轻松快捷拿证,全国代理、不成功、全额退款。
南京邦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是一家专注从事CNAS/CMA实验室认证、计量认证资质申请的咨询企业,我们只做我们专业的,抱着最终为客户办实事的态度,只要南京邦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接了您的这个项目就100%的保证能够帮您把实验室认证办下来,不成功,全额退款。----138---0904---0103---(V信同号)
我们不是全能型的咨询服务机构,我们只做我们擅长的,我们只专注CNAS、CMA认证。
以下内容是相关行业标准的节选,内容与标题没有直接的相关性,具体CNAS/CMA实验室认证办理步骤,办CNAS/CMA实验室费用,办CNAS/CMA实验室要求,欢迎您来电咨询,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以下内容是行业相关标准的节选,内容与标题没有直接的相关性,只是为了利于搜索引擎的收录。
1.目的
对检测设备的校准核查进行控制,保证检测设备的量值准确并溯源到国家基准。
2.范围
适用于对检测结果准确度、有效性有影响的检测设备的送外校准和内部核查。
3.职责
3.1 设备管理员编制设备仪器校准、核查计划,报技术负责人批准;
3.2 设备管理员负责组织检测设备的送外校准
3.3 质量负责人负责监督实施校准、核查。
4.定义
量值溯源:实验室通过不间断的校准链或比较链使其检测结果跟“国家基准”或“国际标准”连接起来的特性称为“测量溯源性”。
所有需校准核查的检测设备统一由设备管理员负责安排送校或内核查,由质量负责人负责监督实施,选择外部校准服务时,需满足《服务和供应品采购控制程序》中对计量服务供应商的要求。
5.2 设备校准状态的标识
a. 不必检定的设备,经检查其功能正常者;
b. 多功能检测设备,某些功能已丧失,但检测工作所用功能正常,且经校准合格者;
c. 测试设备某一量程准确度不合格,但检测工作所用量程合格者;
d. 降级使用的设备;
e. 设备无法检定,经比对或鉴定使用者。
a. 检测仪器、设备损坏者;
b. 检定不合格的设备;
c. 示质有可疑的设备。
d. 超过检定周期的设备。
5.3 内部核查需由技术负责人组织制定相应的内部核查规范,由设备管理员按内部核查规范进行内部核查、核查结果需记录在相应核查记录中。
5.4 设备管理员要对外校准、内核查的结果进行确认并填写《检测设备校准(核查)确认表》。
每次设备校准确认后,应将校准产生的修正因子输入到相关测试软件中。
5.5设备期间核查依照《仪器设备期间核查程序》进行。设备期间核查时应确认修正因子是否更新并准确。
5.6检测设备量值溯源图
1 目的
保证样品的标识、接收、保存、处置、清理等符合要求,以维护实验室及客户的利益。
2 范围
适用在实验室内部完成的样品管理。
3 职责
3.1 室内检测对样品的标识和验收由综合服务部样品管理员负责。
3.2 现场检测对样品的标识和验收由检测人员负责。
4 定义
4.1开案样品:客户委托测试样品,须提供正式报告与证书的样品。
4.2客户租用场地测试样品:由客户用本公司场地,由本公司工程师提供测试,仅提供测试数据的样品。
5 工作程序
5.1室内检测接收开案样品时,客户应填写《服务申请表》,综合服务部样品管理员应及时对样品进行外观及功能检查并标识,以保证任何时候对样品的识别不发生混淆,填写《样品登记表》;以保证任何时候对样品的识别不发生混淆,一直跟踪到整个检测工作结束。
5.2 接收样品时必须记录与检测方法中的描述不符的情况,或对正常及规定的偏离,当物品不符合检测要求时应在接到样品时与客户商谈明确,并书面记录与客户讨论的情况并由客户认签,填写《样品异常处理单》并通知客户处理。偏离的样品须在样品标识签中的“检测结果”栏注明“异常”,并放置于留样室中的“异常样品区”。
5.3 样品在检测室内外运输、检测过程中,要保护好样品,当检测完成并通知客户检测结果后由综合服务部样品管理员对样品进行处理,填写《样品处理确认单》联系客户进行处理。
5.4 留样样品由综合服务部样品管理员填写《留样样品登记表》,到期须处理的留样样品由综合服务部样品管理员对样品进行处理,填写《样品处理确认单》联系客户进行处理。
5.5接收样品时,如有异常或对检测方法中所述正常条件的偏离,需记录在原始记录中;如果对样品的检测有任何疑问、样品与提供的说明不符、对要求的检测规定不完全,检测人员应在工作开始之前询问委托方,要求进一步给予说明。检查人员须填写《样品异常处理单》,异常样品须在样品签中的“检测结果”栏注明“异常”,并放置于留样室中的“异常样品区”。
5.6检测完成后,检测人员应及时填写检测报告(见《检测报告管理程序》),检测报告需由委托方签收,如以其它方式发送应注明其方式。
5.7样品管理的详细要求详见《样品管理规定》。
1.目的
采用抽查、比对、重复检测的方法监控检测结果数据有效性,保证检测工作质量,为客户提供可靠的检测结果。
2.范围
适用于公司日常检测、抽检、重复检测和实验室间比对。
3.职责
3.1 各检测部经理:负责制定本部门年度质量监控计划。
3.2 质量负责人:负责检查监控计划实施情况。
3.3 技术监督员:负责检测工作抽检。
3.4 技术负责人:定期对监控计划进行评审。
4.定义
无
5.工作程序
5.1 各检测部经理每年年底制定下一年度质量监控计划,内容包括质量监控的项目、参加的人员、进行的时间、监控的目的,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5.2 各检测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对同一样品不同检测人员的检测结果对比,检测的结果由各检测部经理进行评定并上报技术负责人。
5.3 各检测部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对同一样品不同检测方法的检测结果对比,检测的结果由各检测部经理进行评定并上报技术负责人。
5.4 各检测部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对同一样品不同检测设备的检测结果对比,检测的结果由各检测部经理进行评定并上报技术负责人。
5.5 每年至少参加一次实验室之间的对比,实验室之间的比对最好选择经国家实验室认可的检测实验室并能涵盖本实验室的主要检测项目。
5.6 如上述5.3、5.4、5.5的对比发现存在异常时,由技术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召开会议分析原因并提出改善措施。
5.7 质量负责人根据年度质量监控计划对质量监控计划的实施情况实行监督,将其实施的状况记录在监控计划的实施确认栏目中。
5.8 各检测部经理对质量控制的检测结果进行比对、分析,并将结果予以记录。
5.9 技术负责人对质量监控分析的结果进行评审,如存在异常时,需分析原因并提出改善措施。
5.10质量控制的评审结果作为管理评审输入的内容之一。